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法理學
Jurisprudence 
開課學期
105-1 
授課對象
司法組  
授課教師
莊世同 
課號
LAW2011 
課程識別碼
A01 20130 
班次
02 
學分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必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二8,9(15:30~17:20) 
上課地點
法2311 
備註
開放外系學生於開學後加選。
限學士班二年級以上 且 限法律學院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
總人數上限:100人 
Ceiba 課程網頁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1051jurisprudence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本課程將以一學期的時間,介紹法理學(jurisprudence, philosophy of law, legal theory)這門學科的主要爭議問題、重要理論學說、法律推理與解釋方法、以及其核心倫理議題。除導論外,本課程分為法概念論、法學方法論、法價值論三大部分來說明法理學的主要內容。法概念論主要介紹探討法律本質(the nature of law)的重要法理學理論,包括自然法傳統(古典思想與現代自然權利論)、法實證主義(英國分析實證主義與凱爾森純粹法學)、反法實證主義(德沃金的詮釋法學)、以及美國法唯實主義。法學方法論介紹歐陸與英美在這方面的理論發展,並概述法律適用及其解釋方法的相關問題。法價值論則探討守法義務與公民不服從、法治與民主、平等與正義三個重要的法價值論議題。本課程上課方式包括講授、上課討論、以及參與學術活動。 

課程目標
介紹法理學的主要爭議問題、重要理論學說、法律推理與解釋方法、以及其核心倫理議題,內容主要包括:法概念論、法學方法論、法價值論。 
課程要求
1. 每週都有研讀材料;如有安排演講課也應出席。
2. 評分:期中考50%、期末考50% 。
3. 期中考、期末考方式,另行公布。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 
指定閱讀
1.Ian McLeod, 2005 《法理論的基礎(Legal Theory)》,楊智傑譯,台北:韋伯文化。
2. Dworkin, Ronald(德沃金),1986 Law’s Empire (Cambridge, Mass: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), chs. 1-3. 2002 《法律帝國》(李冠宜譯,台北:時英),第1-3章。
 
參考書目
其他依各主題而定的研讀文獻。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
No.
項目
百分比
說明
1. 
期中考筆試 
50% 
出題方式另行公布。 
2. 
期末考筆試 
50% 
出題方式另行公布。 
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
第1週
9/13  《壹、導論》
第一講:法理學的意義、內容、學習以及發展趨勢 
第2週
9/20  《貳、法概念論》
第二講:什麼是法律?
 
第3週
9/27  第三講:自然法傳統(上)-古典思想 
第4週
10/04  第三講:自然法傳統(下)-現代自然權利理論 
第5週
10/11  第四講:英國分析法實證主義 
第6週
10/18  第五講:凱爾森的純粹法學 
第7週
10/25  第六講:德沃金的詮釋法學 
第8週
11/01  第七講:美國法唯實主義 
第9週
11/08  期中考 
第10週
11/15  《參、法學方法論》
第八講(一):《法律帝國》專題 
第11週
11/22  第八講(二):《法律帝國》專題 
第12週
11/29  第八講(三):《法律帝國》專題 
第13週
12/06  第八講(四):《法律帝國》專題 
第14週
12/13  第八講(五):《法律帝國》專題 
第15週
12/20  《肆、法價值論》
第九講:法治、民主與平等(上)
 
第16週
12/27  第九講:法治、民主與平等(下) 
第17週
1/03  期末綜合討論 
第18週
1/10  期末考